喜报 大连市政法机关精品案例、优秀案例评选中,瓦房店市人民法院”郭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被评选为大连政法机关年度精品案例! 案件情况被告人情况郭某,男,年生人,初中文化,无业,捕前住辽宁省瓦房店市松树镇。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于年11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被执行逮捕。 案情回顾短短两个多小时内,他用自己的手机号,分别给国内7个机场打去了电话,内容均为机场有炸弹…… 1match年11月5日15时46分,郭某给广东省白云机场航站区派出所值班室打电话,称白云机场有炸弹,将爆炸。 2年11月5日16时30分,郭某给西双版纳机场服务部打电话,称其在西双版纳机场放置了一个炸弹,将于18时爆炸。 3年11月5日18时许,郭某给珠海机场二楼问询台值班室打电话,称其在珠海机场放置了炸弹。 4年11月5日16时40分,郭某给民航陕西机场空管局航行管理调度室打电话,称18时至24时机场有炸弹爆炸。 此后“躺枪”的还有......杭州萧山国际机场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 新疆乌鲁木齐机场运营指挥中心 这位伙计,您这是和机场有多大深仇大恨呀? 微友小编 非也,非也,列位微友且看下文再做判断不迟。 现 场 直 击 郭某7岁时父母离异,他跟着父亲一起生活。初中毕业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平时在家打打游戏“混日子”。因为从小就缺少母爱,郭某有些内向,平时不常与人交流。 “我在家闲来无事,同学朋友都上班了,没有人搭理我,我越想越气,决定找点刺激,模仿电影里的镜头制造点儿恐慌”,心情郁闷的郭某通过网络查到了广州白云机场、西双版纳机场、珠海机场、陕西机场、杭州萧山机场、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新疆乌鲁木齐机场的电话,实施了上述行为。 以上摘自公开庭审时当事人陈述及媒体报道 打完电话,郭某没太当回事,可机场工作人员却吓出一身冷汗..... 接到电话后,各机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后经调查发现是虚假恐怖信息。其中西双版纳机场损失最为严重,西双版纳机场接线员接到电话后,刑侦、治安、交警等相关警种到达现场,在候机厅内所有公共区域结合防暴犬、防爆器材、人工三种手段综合排查,最终排除了炸弹可能,共出动人,车辆38辆,延误航班9次,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对自己严重扰乱民航正常运营秩序的行为,庭审中,郭某追悔莫及,他反复向法庭陈述,自己只是一时糊涂,寻求刺激,不知道触犯了法律。 然而,法律非儿戏,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公民,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法院判决》 被告人郭某编造并发布爆炸威胁等恐怖信息,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郭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郭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小编 其实,本案的案情相对简单,但却有着不简单的意义。据了解,这是大连市首例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件。为加强教育警示作用,瓦房店市法院特意邀请了当地中小学校教师、学生以及媒体记者参加了公开庭审。 法官 说法 “手机、网络犯罪成本低、风险小、收益大,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一些市民法律意识淡薄,出于博取名利、寻求刺激等目的,或挑战法律、道德底线,或被无辜利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犯罪活动。市民们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能因为好玩或是报复做出“出格”、后悔莫及的事情。公民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七条底线’(即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自觉规范上网行为和网上言语,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主动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 主审法官刘明智1所以,谨言慎行!不光是发信息、打电话, 就连刷微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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