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金铭轴承制造 有限公司 该债权系我司于年1月3日从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4月20日,债权本金.47万元,利息.02万元,罚息.26万元,债权总额.75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瓦房店金铭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4月,位于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得利寺镇西里屯,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春霞,经营范围包括轴承制造、机电产品、轴承配件销售等。目前经营情况:已停业。三、担保情况 (一)抵押:1.债务人名下位于瓦房店市得利寺镇西李屯村厂房、办公楼、宿舍楼、综合楼、库房等6处面积合计.62平方米,及坐落出让土地使用权平方米;2.冯宝海名下位于瓦房店新华办事处大宽街一段50号4单元3层2号一处住宅,面积.19平方米。上述抵押物均已裁定抵债,现为抵债资产。(二)保证:李春霞、祁世照、赵明昌。四、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抵押物已裁定抵债。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抵债物产权完整,维护良好:厂区规整,建筑物新、保养较好,多种用途,可快速恢复生产,紧邻国道,交通便利,具有一定价值;住宅位于瓦房店市内富华园小区,位置好,有投资变现价值。该户债权已诉讼,有胜诉判决书。六、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七、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八、特别提示: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二)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九、联系人/ 贾经理:- 邮政编码:011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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