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8/1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关键之举,对于促进乡村治理具有重大意义。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号召,进一步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垃圾治理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民行干警深入各街道、乡镇、村屯,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河道周边等环境污染严重的地方进行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大多数乡镇街道辖区内都存在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形成“垃圾山”的现象。部分村民为图方便,甚至露天焚烧垃圾,致使环境空气质量下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检察机关作为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主体,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参与者。下一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主体依法履职、强化担当,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大连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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