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事业单位招聘人本科起报,不限户籍报名时间:年4月26日—4月28日赶紧来看看本次招聘的职位表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1号),结合营口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招聘对象及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营口市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招聘基本条件及资历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4月26日至年4月26日(含)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放宽到40周岁(年4月26日至年4月26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报考人员为届应届毕业生的,需在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历要求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现役军人及在读的硕士、博士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9、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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