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大连公开”免费订阅 2月7日至2月9日,瓦房店林区禁止用火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禁火令 当前正值我市春防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关键期,元宵节、清明节即将来临,各类祭祀活动频繁,送明火灯、燃放烟花爆竹和烧香烧纸等违法野外用火行为激增,极大地增加了森林火灾隐患。同时人员聚集祭祀,也极大地增加了感染疫情和传播疫病的可能。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更好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传播。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政府研究,命令如下: 一、禁火时间:年2月7日至2月9日,年4月4日至4月6日。 二、禁火区域:全市行政区域内所辖林区。 三、禁止内容: (一)严禁丢弃烟头火种,严禁烧地格田埂,严禁烧秸秆、果树病腐枝皮叶等; (二)严禁人员聚集上坟祭祀,严禁烧香烧纸和送明火灯、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禁野外烧火取暖、野炊,严禁小孩玩火。 四、对违反本命令的,由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和市自然资源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以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广大市民相互监督,积极举报违反禁火命令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经查证属实的视不同情况给予--元资金奖励。 举报、、12,、 瓦房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年2月3日 瓦房店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有奖举报森林火灾案件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纵火、失火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及林区社会安全稳定。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向公安机关提供森林火灾案件线索,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查证属实的森林火灾案件线索举报人给予资金奖励。 一、奖励标准 (一)提供破案线索,积极配合市公安(森林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般森林火灾案件的,每举报一起,奖励人民币元。 (二)提供破案线索,积极配合市公安(森林公安)机关成功侦破较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每举报一起,奖励人民币元。 (三)提供破案线索,积极配合市公安(森林公安)机关成功侦破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每举报一起,奖励人民币0元。 (四)提供破案线索,积极配合市公安(森林公安)机关成功侦破故意纵火森林火灾案件的,每举报一起,视情节奖励人民币0--元。 二、举报方式 知情群众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12、、或到属地派出所及市森林公安局举报案件线索。 三、注意事项 (一)提供案件线索的公民应向举报部门提供本人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以便咨询、办理奖励事宜。 (二)线索举报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在查证、奖励等过程将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 (三)对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企图虚报冒领奖金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瓦房店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年2月2日 1、大连警方公布清明多起山火案侦破情况 2、大连乔山墓园突发山火已经得到控制 3、清明节当天大连市拘留野外用火30余人 4、大连高新园区附近发生山火已出动直升机灭火 5、高新区鸡冠山森林火灾肇事者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