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通告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大连市森林防火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森林防火区 全市范围内国有、集体林地及边缘米以内。 二、森林防火期 年10月1日至年5月31日。森林防火戒严期为年3月15日至年5月31日。 三、森林防火区规定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如烧香烧纸、送明火灯、燃放烟花爆竹和吸烟、野炊、烧荒、燎地格、烧腐病果树枝皮等。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的,应向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政府批准后在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规定用火。森林防火戒严期内,严谨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四、违规用火处罚规定 在防火期内,对违反森林防火相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损失。 市森林防火预警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年9月30日 如果您身边有突发事儿,有趣事儿,感人事儿,请将新闻线索爆料给我们,您也可以将文字、照片、视频发送至我们的小孩得白癜风怎么办哪家白癜风能彻底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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