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新闻报道 记者从大连市人社局了解到 大连市决定从年1月1日起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元调整为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元调整为16元。 ●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元调整为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元调整为15元,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6%。 大连市自年开始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经过多次调整最高标准由年的元调整到年的元。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或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大观新闻大连日报 万众一心开拓进取 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推向前进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