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开展区域内核酸检测的通告 瓦疫总指发〔〕29号 按照大连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于5月11日开展全市区域内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采样时间年5月11日6:00-18:00;以乡镇、街道、经济区为单位,除已完成常态化核酸检测的得利寺镇、松树镇、万家岭镇、许屯镇、李官镇、永宁镇、瓦窝镇、赵屯乡、土城乡、阎店乡、西杨乡、太阳街道外,自行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采样时间以各单位、社区(村)通知为准。二、采样地点居民按照社区(村)、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指定采样点(原则上按常住地)参加采样,非特殊原因不得跨区域进行采检。三、检测对象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已居家隔离或者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及黄码、红码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四、工作安排1.居民前往核酸采样时,务必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簿),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孩子,请家人、邻居代为展码。2.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3.居民可使用“e大连”APP、“辽事通”APP(大连频道)、“e大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