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2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春季森林防火

禁火令

当前,随着气温逐渐转暖,农业生产将陆续全面开展,野外用火不断呈上升态势。元宵节、清明节即将来临,各类祭祀活动频繁,送明火灯、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烧纸等违法野外用火激增,森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年2月25日至5月31日。二、在禁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行为(一)严禁烧荒、烧秸秆、烧地格、烧病腐果树枝皮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二)严禁上坟送明火灯、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三)严禁乱扔烟头,野炊、烧烤、生火取暖、玩火等行为。(四)严禁从事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三、对拒不执行本禁火令或造成后果的,由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依照《森林防火条例》《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违反以上禁令的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森林火警、、、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年2月21日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主办:瓦房店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瓦房店市司法局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