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6/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3月6日,瓦房店市司法局收到市看守所函件,近期一名瓦房店籍服刑人员秦某(三无人员)即将刑满释放。秦某曾因精神异常,被安置于瓦房店市社会福利院。年6月10日,秦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后因被检测出患有肺结核病,被转移至辽宁省第二看守所(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看守所)隔离治疗羁押。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以及秦某结核病史和三无人员等实际情况,瓦房店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本着“精准防控、无缝衔接”的原则,要求局法治促进科严格按照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相关规定,认真参照《大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排查和衔接工作指导性意见》的要求,结合秦某个人实际情况拟定相关衔接方案,立即确认交接时间地点,保证各个环节衔接到位。

法治促进科第一时间与铁岭市清河看守所取得联系,明确疫情期间羁押人员释放的相关规定,了解秦某当前病情及精神状态,在确保其符合释放标准后,又与瓦市福利院协调确定了秦某的临时隔离和安置地点。经充分研判,最终决定由秦某现住所地九龙街道和户籍地老虎屯镇司法所共同派员前往清河看守所进行衔接。

3月9日凌晨4点,风雨交加,雾气笼罩。工作人员冒雨驱车前往铁岭市清河看守所。在仔细查看了当事人出院小结和近期无外界接触史证明后依法定程序完成交接手续,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秦某防疫措施,确保了“点对点”的衔接安全到位。

在告知秦某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后,工作人员于当日下医院将秦某进行隔离,并就有关法律及安置帮教相关政策进行宣讲,鼓励其树立生活信心,重新开启新生活。

“微光成炬,能照亮阴霾”。在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以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勇于担当,冲锋在前”,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筑牢疫情防控堡垒,彰显了司法行政人从不缺位的时代精神。

编辑:徐勇校对:许鹏飞马晓宇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主办:瓦房店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瓦房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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