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经历过并不很美好的 考驾照经历之后, 如愿拿到驾照的朋友 实在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 不过, 拿到驾照之后的一些规定, 您了解吗? 近日,瓦房店市交警部门发出公告, 提醒大家必须注意如下规定, 并及时办理, 否则... 瓦房店市持有 Al、A2、A3、Bl、B2的 驾驶人员请注意: 根据公安部第号令的规定,您的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按发证日期算)一年内因违法被扣罚1一11分,应在一个记分周期满后一个月内到瓦房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驾管科进行驾驶证审验学习(校车驾驶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审验学习)。 驾驶证审验学习 需要您做好以下工作: 1、 带上您的驾驶证、身份证、一寸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2、 周一至周五上午八点、下午一点(任选其一),到瓦房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驾管科(瓦房店市汽校院内)三楼室,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学习时间三小时) 3、驾驶人在完成学习课时后到一楼大厅审验窗口进行审验。 瓦房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8月30日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另外,持有Al、A2、A3、Bl、B2的驾驶人员在本记分年度没有被记分的本年度免于审验。 加强党的领导 是搞好换届选举的根本保证! 倾心同护蓝天碧水 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